江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及利息相关政策(2025年最新版)
一、贷款类型与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合作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南昌、赣州、宜春、新余、抚州5地市)、江西省农商银行(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6地市)。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25,000元。
用途:优先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日常生活费。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
额度与利率: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致,但需通过高校资助中心申请,合作银行可能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体以高校公告为准)。
二、贷款利息政策
在校期间利息:
财政全额补贴:学生无需支付利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
毕业后利息:
利率标准:执行 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示例:若2025年5年期以上LPR为3.95%,则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3.25%。
利息计算:
毕业后当年:从9月1日起计息,至12月20日(共111天),利息=本金×(3.25%÷360)×111。
示例:贷款本金20,000元,当年利息≈ 201.04元。
毕业后次年及以后:按全年计息,利息=本金×3.25%。
示例:贷款本金20,000元,年利息= 650元。
还本宽限期:毕业后 7年 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还本金(原政策为5年,2025年延长至7年)。
特殊政策:
免息政策:2025年延续实施,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利息予以免除(由财政承担)。
本金延期偿还:经申请,2025年内应偿还的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期间不计罚息和复利。
三、申请条件与流程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基本费用。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申请流程:
生源地贷款:
注册登录: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江西省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如“江西农商”APP)完成注册。
填写申请:提交个人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贷款金额等,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现场确认: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等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高校回执: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资助部门录入电子回执。
校园地贷款:
提交材料:向高校资助中心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
审核签订:高校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资金发放:贷款直接划付至高校账户,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四、还款与优惠政策
还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毕业后7年内为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
还款方式:
通过支付宝、银联POS机、代理行APP等渠道还款。
支持提前还款,无额外费用。
优惠政策:
继续攻读学位: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可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在读期间利息仍由财政补贴。
困难毕业生利息减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当年起至攻读学位期间产生的利息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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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