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一、四川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预科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贷款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基本费用;
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特殊情况下可为其他近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
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
执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调整。
贴息与宽限期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毕业后: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仅需偿还利息;第6年起需同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特殊政策
2025年免息: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利息予以免除;
本金延期偿还:经学生自主申请,2025年内应偿还的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期间不计罚息和复利。
二、四川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注册与登录
访问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
填写申请信息
完善个人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就学信息等;
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现场办理(首贷学生)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申请表》等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手续。
高校确认回执
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逾期未录入: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
贷款资金优先划付至高校账户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留存至学生代理结算机构账户(如支付宝、平安银行等)用于生活费。
三、四川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地点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川省各区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址和时间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助学贷款”和“办理地址”;
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办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APP申请,现场办理需到县级资助中心;
四川农商银行:通过“四川农信”手机银行APP申请,现场审核需到县级资助中心;
中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申请,高校确认后签署合同。
办理时间
集中受理期:7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时间以县级资助中心公告为准);
高校回执录入截止时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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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