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阶段,旨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需求,促进教育公平。以下是2024年最新政策的详细说明: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 农牧民子女保教费补助
补助对象:西藏户籍农牧民子女(含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在幼儿园(含民办园)就读。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600元(按每学期1800元发放),用于减免保教费、伙食费等。
特殊群体加补:对残疾儿童、孤儿等,每生每年额外补助1200元。
2. 城市低保家庭幼儿补助
补助对象:城市低保家庭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400元(每学期1200元),与农牧民子女补助不重复享受。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 “两免一补”政策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含教科书费)。
免教科书费:国家课程教科书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教科书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补助生活费: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3000元(每学期1500元);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3500元(每学期1750元);
非寄宿生(2024年起新增):对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等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50%补助(小学1500元/年,初中1750元/年)。
2. 高海拔学校供暖补助
对海拔4500米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每生每年补助200元供暖费,保障冬季取暖需求。
三、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残疾学生、孤儿等)。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三档发放:
一档:3000元/年(特别困难学生);
二档:2000元/年(比较困难学生);
三档:1000元/年(一般困难学生)。
2. 免学杂费政策
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全部学杂费(含藏文教材费);
民办普通高中:对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等学生,按当地公办校标准免除学杂费(超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3. 自治区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的高中学生(含中职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分三档发放:
一档:4300元/年(特别困难学生,如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孤儿等);
二档:3300元/年(比较困难学生);
三档:2300元/年(一般困难学生)。
覆盖范围:约占在校生的20%-30%,具体比例由高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二年级及以上)。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证书并记入档案。
覆盖范围:约占在校生的3%-5%,需同时满足“成绩优秀”(如专业前30%)和“家庭经济困难”条件。
3. 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奖励对象:西藏籍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重点向农牧民子女、边境地区学生倾斜。
覆盖范围:约占西藏籍在校生的5%-10%,需满足“品学兼优”条件(成绩或综合表现突出)。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西藏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含研究生、预科生)。
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年最高16000元;
研究生:每年最高20000元。
贷款利息:
在读期间:由财政全额补贴;
毕业后:前5年只需还息,第6年起开始还本(利率按同期LPR减30个基点执行)。
申请流程:通过“国家助学贷款”APP或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5.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西藏籍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生一次性1000元,用于求职过程中的交通、住宿、材料制作等支出。
申请时间:通常在毕业学年春季学期(3-5月)申请,由高校统一组织。
五、特殊群体专项资助
1. 残疾学生资助
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残疾学生每生每年额外补助1000元;
高等教育:残疾大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并优先安排助学金、贷款等资助。
2. 边境地区学生补助
对边境县(如亚东县、隆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年补助500元交通费,保障往返学校需求。
3. 生态岗位子女补助
父母从事生态补偿岗位(如护林员、草原监护员)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六、政策依据与申请流程
1. 政策依据
《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22〕XX号);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 申请流程
步骤1:向所在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高校学生工作处或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步骤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生源地贷款合同等);
步骤3:高校审核并公示资助名单(通常5-7个工作日);
步骤4: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至学生账户。
3. 监督与投诉
对资助政策落实有疑问,可向所在高校学生工作处或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91-6599505)反映。
注:以上信息为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可能因高校、地区略有差异,需以当地教育部门或高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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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