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夏贫困户标准
宁夏贫困户主要指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后续管理类别。根据国家脱贫攻坚政策调整,宁夏已全面实现脱贫,当前重点转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主要分类及标准如下:
监测对象分类:
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2024年宁夏为7500元),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认定条件:
收入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动态调整)。
财产状况:无高档消费品、多套房产、经营性资产等。
刚性支出:医疗、教育等支出占比过高,导致实际生活困难。
政策支持:
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享受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等政策。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最高3000元/年)。
二、宁夏低保七个档次标准
宁夏低保实行分档救助,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划分为多个档次。需注意,宁夏低保标准统一为两档(城市/农村),但部分县区可能细化分档。以下为最新标准:
全区统一标准(2024年):
城市低保:
一档:650元/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
二档:600元/月(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
农村低保:
一档:4600元/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
二档:4300元/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
地方细化分档(部分县区示例):
银川市兴庆区:
A类:650元/月(特困供养人员)。
B类:600元/月(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
C类:550元/月(普通低保家庭)。
吴忠市红寺堡区:
一档:500元/月(无劳动能力家庭)。
二档:450元/月(部分劳动能力家庭)。
三档:400元/月(短期困难家庭)。
特殊群体加发:
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在当地低保标准基础上增发20%。
70周岁以上老人:额外增发100元/月。
三、宁夏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规定的家庭。其认定主要用于申请住房保障、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
认定条件:
收入标准:
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975元(650元×1.5)。
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6900元(4600元×1.5)。
财产状况:
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36个月低保标准。
无高档消费品、经营性资产等。
刚性支出:医疗、教育等支出占比过高可酌情放宽条件。
申请流程:
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提供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
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低收入家庭数据库。
政策支持:
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政策。
突发重大变故时,可优先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四、关键区别总结
类别收入标准政策支持认定部门
五、注意事项
政策动态调整:低保标准、监测范围每年调整,以自治区民政厅、乡村振兴局最新文件为准。
跨部门数据比对:申请时需配合核查家庭收入、财产、消费等信息。
主动申请机制:符合条件的家庭需主动向户籍地提交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细节,建议咨询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局、乡村振兴局。
宁夏贫困户标准,宁夏低保七个档次标准,宁夏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2025-07-02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