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生补助政策及本科生补贴情况
一、宁夏大学生补助政策
基层就业生活补贴:
对象:2025年度宁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在毕业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内县(区)、乡镇(街道)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费1个月以上的人员。
标准: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12个月。
申领方式:线上通过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和“我的宁夏”APP人社公共服务板块申请;线下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申报。主要申报材料为毕业证、学位证。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象:学籍在自治区内、本人愿意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求职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实习补贴:
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后,按照实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银川市每人每月2050元;实习期间,各县(市)区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实习期最长不超过1年。
就业见习补贴:
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或具有宁夏户籍年满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后按照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银川市每人每月2050元;参加见习期间,各县(市)区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创业补贴:
对象:在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的在校大学生,符合申报条件的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登记注册后半年内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累计不超过10000元)。在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的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的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1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累计不超过12000元)。
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在银川市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证照齐全,经营效益良好,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可根据其培训意愿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分别按照10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的标准,由人社部门向企业或培训机构兑付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区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鉴定(评价)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表》执行。
二、宁夏本科生补贴情况
国家奖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标准:从2024年起,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标准:从2024年起,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国家助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学费减免:
对象:宁夏区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院校)生源为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以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宁夏制定有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标准:补偿、代偿及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由学生自己承担。
燕宝慈善基金会奖学金:
对象:全宁夏考上二本及二本以上大学的学生。
标准:每年每人4000元,4年奖励16000元。
宁夏大学生补助政策,宁夏本科生补贴,宁夏考上大学的有没有补助?
2025-06-2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