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涵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各阶段,并结合民族地区特点设有专项政策。以下是具体政策及标准:
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资助金:
标准:每生每年约1000元(具体由盟市确定)。
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一补”: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
免教科书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生活补助: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50%补助。
特殊群体:脱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可享。
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5元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
三、普通高中教育
国家助学金: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档发放(如1500元、2000元、3000元)。
免学杂费:
对象:脱贫家庭学生等。
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收取。
地方资助:
“四免一补”:部分地区对蒙古语授课学生免除教材费、作业本费等。
四、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助学金: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档发放。
免学费: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艺术类表演专业除外)。
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收取。
地方特色政策:
民族职业学校:对蒙古语授课学生提供额外生活补助。
五、高等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分档发放(如2000元、3300元、44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额度: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研究生20000元。
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5年内为还本宽限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内蒙古户籍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地方专项补助: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到苏木乡镇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
少数民族预科班:对蒙古族、达斡尔族等学生提供专项助学金。
六、特殊群体专项政策
残疾学生:
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享有额外补助,如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政策。
牧区学生:
交通补贴:对偏远牧区学生提供往返学校交通费用补助。
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育补助:对蒙古语授课学生提供教材、师资专项支持。
七、申请流程
提交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等)、户口本、身份证。
学校认定:通过班级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公示确定资助名单。
动态管理:每学年重新认定,确保精准资助。
提示:具体政策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及各高校最新文件为准,建议咨询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内蒙古作为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学生和牧区学生有额外倾斜政策,申请时可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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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