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学段资助政策体系。以下是针对中小学阶段贫困生的主要资助政策及申请要点: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两免一补”政策
免学杂费:免除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民办学校按公办标准减免。
免教科书费:免费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含蒙语授课教材)。
寄宿生生活补助:
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1500元(分学期发放)。
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优先保障低保、特困、残疾等特殊群体。
营养改善计划
地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试点地区)。
标准:每生每天5元,按实际在校天数补助(部分地区提供完整午餐)。
地方特色补助
蒙语授课学生补助:寄宿生额外增加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依政策调整)。
交通补贴:对偏远地区学生可能提供交通费补助(依地方政策)。
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
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残疾、孤儿等)。
免学杂费、课本费
对象:脱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
标准: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免(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地方专项资助
牧区学生补助:部分地区对牧区寄宿生提供额外生活补助。
特殊群体补助: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可获优先资助。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
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乡镇/街道开具的困难证明)。
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监护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经济状况)。
评审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 → 学校初审 → 教育部门审核 → 公示(5-7天) → 发放资助。
四、监督与反馈
公示制度:资助名单需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举报渠道:可通过学校、教育局或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反映问题。
动态管理:每学期复核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保精准资助。
五、温馨提示
政策更新:资助标准可能随财政状况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学校获取最新信息。
优先原则:原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特殊群体学生无需评议,直接纳入资助范围。
隐私保护:学校应尊重学生隐私,避免公开敏感信息。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官方文件及各地市实施细则。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访问内蒙古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或联系户籍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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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