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低保一二三类标准及贫困户条件解析
一、广西农村低保一二三类标准
广西农村低保分为三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说明:
地区差异:南宁、柳州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标准可能上浮10%-20%,偏远县区按最低标准执行。
动态调整: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和财政状况调整,2025年预计人均增资20元。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
二、广西贫困户标准及认定条件
贫困户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边缘户,标准如下:
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2025年参考线:3300元/年)。
综合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残疾,医疗支出超过家庭收入50%。
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或高等教育支出导致家庭负债率超80%。
唯一住房为危房(C/D级),且无能力改造。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财产损失超3万元。
低保边缘户(未建档立卡但接近低保标准)
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介于低保标准1-1.5倍之间(2025年参考线:3300元-4950元/年)。
特殊情形:
家庭成员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
单亲家庭抚养2名以上未成年人。
劳动力不足2人且赡养老人负担重。
三、低保与贫困户政策衔接
双重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同时享受低保待遇,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专项救助:
医疗救助: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90%,低保户提高至85%。
教育资助:贫困户子女享“两免一补”,低保户子女享助学金倾斜。
危房改造:贫困户补助标准为4万元/户,低保户为3万元/户。
四、申请流程及查询方式
低保申请
流程: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公示7日。
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疾病诊断书等。
贫困户认定
流程: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扶贫办公示。
动态管理:每年复核一次,脱贫户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查询方式
线上查询: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建档立卡状态。
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网:查询低保金发放记录。
线下查询:
村委会公示栏:每月更新低保、贫困户名单。
乡镇政务大厅:自助查询机可打印认定证明。
五、关键提示
收入核算:种植养殖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赡养费)均需计入家庭收入。
财产限制: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3倍(如一类地区:440×12×3=15840元)不予纳入。
异议申诉: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县级民政局或扶贫办申请复核,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联系广西民政厅低保处(0771-2803392)或访问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网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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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