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资助工作,在国家统一资助政策基础上,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制定了系列倾斜政策。以下是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专项资助政策及标准:
一、少数民族学生专项资助政策
1. 少数民族专项助学金
资助对象:青海省户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
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3000元/生·年(与国家助学金可叠加享受)。
研究生:5000元/生·年(与国家助学金可叠加享受)。
特殊政策:对六州地区(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海西)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标准上浮 20%。
2. 民族预科班资助
资助对象:在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高校就读的少数民族预科生。
资助内容:
学费减免:全额免除学费 5000元/生·年。
生活补助:20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3. 藏区“9+3”免费教育
资助对象:玉树、果洛、黄南、海南四州户籍的初高中毕业生。
资助内容:
中职阶段: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发放生活补助 3000元/生·年。
高职阶段:免除学费 5000元/生·年,发放生活补助 5000元/生·年。
二、少数民族学生资助叠加政策
1. 国家助学金叠加
本专科生:少数民族专项助学金 3000元/生·年 + 国家助学金(一档 4400元/生·年,二档 3300元/生·年,三档
2200元/生·年)。
研究生:少数民族专项助学金 5000元/生·年 + 国家助学金(硕士 6000元/生·年,博士 13000元/生·年)。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倾斜
贷款额度:少数民族学生贷款额度上浮 20%(本专科生最高 192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 24000元/生·年)。
贴息政策: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还本宽限期延长至 6年。
3. 校内资助优先
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学生,时薪不低于 20元(高于普通岗位)。
临时困难补助:突发经济困难时,可申请最高 8000元 的专项补助。
三、少数民族学生资助申请流程
1. 申请时间
少数民族专项助学金: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 1个月内(9月1日-30日)。
民族预科班资助:入学时自动享受,无需单独申请。
藏区“9+3”免费教育:户籍地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时间为每年7-8月。
2. 申请材料
少数民族专项助学金: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体现少数民族身份)。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残疾证、脱贫证明等)。
学籍证明(学校出具)。
藏区“9+3”免费教育:
户籍证明(四州户籍)。
初中/高中毕业证书。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审核与发放
少数民族专项助学金:学校初审→省级教育部门复核→校内公示 5天→按学期发放(秋季学期 11月底前,春季学期 4月底前)。
藏区“9+3”免费教育:户籍地教育局审核→省级教育部门备案→资金直接划拨至学校账户。
四、咨询与监督渠道
政策咨询:
青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71-6303691
青海民族大学学生处:0971-8807399
投诉渠道:
如遇发放延迟或资格争议,可拨打 12315(市场监管)或 0971-6303691 投诉。
最新政策查询:
详见青海省教育厅官网“学生资助”专栏。
五、关键提示
动态调整: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可能降档或取消资助,需每年重新申请。
材料留存:申请后需保留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备查,部分学校需年度复审。
优先原则:少数民族学生资助项目可与其他资助政策叠加,确保资助力度最大化。
示例流程:
少数民族本专科生:申请国家助学金(一档 4400元/生·年) + 少数民族专项助学金(3000元/生·年)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9200元/生·年),全年最高可获 26600元 资助。
建议提前咨询学校资助办公室或户籍地教育局,确保材料齐全以避免延误。青海省通过多项倾斜政策,全力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少数民族上学有补助吗?少数民族助学金标准,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政策
2025-06-1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