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申请义务教育资助的人需要什么?
2025-06-1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一、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财政厅《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具体标准如下:

  档次资助对象资助标准

  一档脱贫家庭学生、低保户子女、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特别困难群体3000元/生·年

  二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单亲家庭、因灾因病致贫家庭)2000元/生·年

  三档其他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1000元/生·年

  实施细则:

  覆盖范围:全省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放方式:按学期发放至学生银行卡(秋季学期50%,春季学期50%)。

  叠加政策:低保户子女可同时享受免学费(1200元/年)和助学金。

  二、申请义务教育资助所需条件及材料

  1. 资助对象

  寄宿生:脱贫家庭学生、低保户子女、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等。

  非寄宿生:脱贫家庭学生、低保户子女、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等。

  2. 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具有青海省户籍。

  学籍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正式注册学籍。

  家庭经济困难: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学生;

  因突发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3.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残疾证、脱贫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明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籍证明由学校出具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证明》。

  申请表填写《青海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学校领取)。

  4.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向所在学校提交材料。

  学校初审:学校核查材料真实性,组织教师家访核实情况。

  县级复核:县级教育部门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审核资格。

  公示发放:审核通过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学期发放补助。

  三、注意事项

  动态管理:已享受资助的学生需每年重新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可能调整资助档次或取消资格。

  地区差异:西宁市、海东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可能提高补助标准,具体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

  青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71-6303691

  西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科:0971-4393018

  数据来源:青海省教育厅《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标准的通知》。建议登录青海省教育厅官网或关注“青海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