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低保申请条件,青海省城镇低保标准,青海低保金的标准和金额
2025-06-1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根据青海省最新政策(截至2024年),以下是青海省低保申请条件、城镇低保标准及低保金金额的详细说明:

  一、青海省低保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

  具有青海省户籍,且在户籍地长期居住(因特殊原因跨省迁移的需满足一定条件)。

  收入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城市700元/月,农村473元/月)。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如存款、车辆、房产等不超过当地限额)。

  特殊情形(可单独申请低保):

  重度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重病患者:患有当地规定的重特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等),且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

  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场所居住满1年且生活困难的。

  未成年人:父母离异或去世,由亲属抚养的困境儿童。

  排除情形:

  拥有2套以上商品房、高档汽车、大型农机具等财产。

  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或隐瞒真实收入。

  二、青海省城镇低保标准(2024年)

  1. 城市低保分档标准

  一档(重点保障户):

  月人均补助 700元(西宁市、海东市);其他地区(如海北州、海南州)约 680元/月。

  适用对象: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特困家庭(如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家庭)。

  二档(基本保障户):

  月人均补助 500-600元(依地区经济水平浮动)。

  适用对象:家庭成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较低的家庭。

  三档(一般保障户):

  月人均补助 300-400元。

  适用对象:有少量收入但仍低于低保线的家庭。

  2. 分类施保政策

  对低保家庭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在原有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补助:

  老年人(60岁以上)、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每人每月增加 30元;

  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每人每月增加 50元。

  三、青海省低保金金额及配套政策

  1. 低保金发放

  城市低保:按月发放至低保对象银行账户,金额依分档标准而定。

  农村低保:按年发放(约合473元/月),按季度到账。

  2. 配套政策

  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门诊/住院救助比例达70%-90%。

  教育资助: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均有补助(如本科助学贷款最高1.6万元/年)。

  住房保障:危房改造补助最高4万元/户,城镇租房补贴每人每月15-30元。

  供暖补贴:城市低保户最高2000元/户/年,农村低保户1000元/户/年。

  临时价格补贴:CPI涨幅超3%时,按月发放低保金20%-50%的临时补贴。

  四、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西宁市、海东市标准略高于海北、海南、黄南、果洛、玉树等州。

  动态调整:标准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和财政状况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确认最新金额。

  申请流程: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核查、评议、公示(7天)后纳入保障。

  数据来源:青海省民政厅《2024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如需最新信息,可登录青海省民政厅官网或拨打 12349 民政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