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西宁低保申请条件、青海省城镇低保标准及低保金标准和金额的详细说明:
一、西宁低保申请条件
1. 户籍要求
申请人需持有西宁市常住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等)户籍在同一户内。
2. 家庭收入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西宁市城镇低保标准(2023年为700元/月/人)。
收入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经营净收入等,赡养费、抚养费等也需计入。
3. 家庭财产
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3倍(西宁为700元×12×3=25200元)。
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无商铺或办公楼、无高额有价证券等。
4. 特殊情形
靠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申请低保。
家庭成员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可适当放宽收入核定条件。
二、青海省城镇低保标准(2023年)
1. 全省统一标准
城镇低保:700元/月/人(西宁、海东、海南、海北、黄南、海西、果洛、玉树均执行此标准)。
2. 分类施保标准
一类低保(重点保障对象):
对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如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
标准:700元/月/人 × 140% = 980元/月/人。
二类低保(基本保障对象):
对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成员失业的家庭。
标准:700元/月/人 × 120% = 840元/月/人。
三类低保(一般保障对象):
对象:有劳动能力但收入不稳定的家庭。
标准:700元/月/人 × 100% = 700元/月/人。
四类低保(过渡性保障对象):
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低收入家庭。
标准:700元/月/人 × 80% = 560元/月/人。
三、低保金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通过银行卡直接汇入低保对象账户,无需经过第三方。
动态调整:根据家庭收入变化、物价波动等因素,每年至少调整一次标准。
四、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1. 申请流程
步骤1:提出申请
向西宁市户籍地乡镇(街道)提交《青海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户口本、收入证明、残疾证/重病诊断证明等。
步骤2:入户调查
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步骤3:民主评议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步骤4:资金发放
低保证由县级民政局统一制作,低保金按月发放至银行卡。
2. 动态管理
复核周期:一类低保每年复核一次,二类每半年复核一次,三类每季度复核一次。
退出机制:家庭收入超标、财产状况改善的,及时退出低保。
3. 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虚假信息将取消低保资格并追缴已发补助,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防诈骗提示:所有低保金通过银行卡发放,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警惕“交钱领补贴”骗局。
五、咨询与监督渠道
西宁市民政局:0971-8296661(低保政策咨询、投诉举报)。
县级民政局:通过西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联系我们”查询当地联系方式。
社区/村委会:直接咨询基层工作人员,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通过西宁市民政局及基层民政部门规范申请,可确保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如遇政策疑问或申请困难,建议优先联系户籍地乡镇(街道)民政办协助解决。
西宁低保申请条件,青海省城镇低保标准,青海低保金的标准和金额
2025-06-1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