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贫困生资助政策详解
浙江省已建立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以下是浙江省中小学(含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全面解析: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小学、初中)
1. 免学杂费
政策覆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内容:免除学费、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2. 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提供每生每天5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共1000元)。
发放方式:以餐票、食堂就餐卡或现金形式发放。
3. 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
资助标准:
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发放方式:按学期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
二、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政策
1.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
资助标准:
一档(特别困难):2500元/生·年;
二档(比较困难):1500元/生·年。
发放方式:按学期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
2. 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
资助标准:
公办高中:免除全部学费;
民办高中:按当地公办高中学费标准补助(超出部分需自付)。
3. 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因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500-2000元/生·次,具体以学校为准。
4. 地方政府补助
示例:杭州市对低保家庭高中生额外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生·年。
三、资助对象认定办法
1. 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
排除情形:拥有高消费行为、提供虚假证明、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学生。
2. 认定流程
申请时间:每年9月开学后启动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等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承诺无高消费行为)。
审核公示:
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接受异议申诉。
动态管理:
每学期复核家庭经济状况,突发困难可随时申请临时补助;
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需主动申请退出。
四、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系统申请: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平台”或学校资助系统在线提交材料。
材料提交:纸质材料需真实有效,严禁伪造证明。
资金发放:补助金直接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避免现金交接。
防诈骗提醒:政府资助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警惕以“资助申请”为名的诈骗。
五、咨询渠道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0571-88008888,官网zjedus.cn。
杭州市教育局:0571-87077872;
宁波市教育局:0574-89183287。
总结:浙江省中小学贫困生资助政策涵盖免学杂费、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多重保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后顾之忧。建议学生及时关注学校通知,主动申请并充分利用政策资源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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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