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已建立完善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以下是浙江省高中阶段贫困学生补助标准的详细说明:
一、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1.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
因灾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
一档(特别困难):2500元/生·年;
二档(比较困难):1500元/生·年。
发放方式:按学期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
2. 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
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
资助标准:
公办高中:免除全部学费;
民办高中:按当地公办高中学费标准补助(超出部分需自付)。
3. 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因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500-2000元/生·次,具体以学校为准。
4. 地方政府补助
示例:杭州市对低保家庭高中生额外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生·年。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1.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一档(特别困难):2500元/生·年;
二档(比较困难):1500元/生·年。
发放方式:按学期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
2. 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所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资助标准:
公办中职:免除全部学费;
民办中职: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补助(超出部分需自付)。
3.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需成绩排名年级前10%)。
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4. 地方政府补助
示例:宁波市对低保家庭中职生额外发放交通补贴500元/生·年。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
申请时间:
每年9月开学后启动认定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优先办理。
申请材料: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等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承诺无高消费行为)。
申请方式:
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平台”或学校资助系统在线申请;
提交材料至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四、关键提示
动态管理:
每学期复核家庭经济状况,突发困难可随时申请临时补助;
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需主动申请退出。
隐私保护:
资助信息严格保密,公示时隐去敏感信息;
补助金直接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避免现金交接。
咨询渠道: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0571-88008888,官网zjedus.cn;
杭州市教育局:0571-87077872;
宁波市教育局:0574-89183287。
总结:浙江省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临时补助等多重资助,公办学校学生基本实现“零费用”就读。建议及时关注学校通知,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不漏领任何一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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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