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贫困生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山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2025-05-29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一、大学贫困生认定标准

  大学贫困生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评估的过程,主要依据家庭经济状况、特殊群体身份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下是具体的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

  收入标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因突发疾病、自然灾害、失业等导致阶段性收入锐减。

  财产状况:家庭无高档消费品(如私家车、商品房)、无高额存款或投资,家庭负债可能影响基本生活。

  支出压力:家庭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刚性支出占比较高,导致家庭入不敷出。

  特殊群体身份

  以下学生群体在贫困生认定中通常会得到优先考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其他考量因素

  家庭劳动力状况,如家庭成员失业、重病等。

  多子女同时就读,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单亲家庭或赡养老人等额外经济压力。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

  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

  认定工作应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确保认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认定工作应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同时结合定性分析,进行定量评价和定性认定,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公开公平公正

  认定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认定结果应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动态管理

  贫困生认定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需要动态管理。学校应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复核,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认定结果。

  三、山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山西省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除了遵循上述全国通用标准外,还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认定标准。以下是山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详细解读:

  认定依据

  特殊群体: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等。这些学生无需乡镇或街道办盖章证明,但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指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突发状况: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认定等级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一般划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认定程序

  提前告知: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并按时限要求提交相关证件。

  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学校可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结果公示: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等级,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建档备案: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相关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学年。新学年开始后,学校应对所有申请学生再次进行认定。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