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和认定标准体系较为完善,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阶段,具体如下:
一、河南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400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资助方式:直接减免保教费或发放政府助学金。
2. 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一补”政策:
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
生活补助: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生每年800元膳食补助。
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免学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等学生可申请。
校内资助:学校提取事业收入3%-5%用于减免学费、设立奖学金等。
4.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覆盖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20%学生。
免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艺术类表演专业除外)。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省级奖学金2000元。
5. 高等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分2200元、3300元、4400元三档。
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8000元/年,研究生2万元/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研究生20000元。
服兵役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
二、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 认定范围
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包括:
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特困供养学生;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
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的学生。
2. 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因素:收入、财产、债务等。
特殊群体因素: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孤儿等。
突发状况因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如多子女上学、单亲家庭、劳动力不足等。
3. 认定等级
特别困难:完全无经济来源、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
比较困难:家庭收入低、负债较多等。
一般困难:家庭收入勉强维持基本生活等。
三、认定程序
提前告知: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学生资助政策。
个人申请: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认定:
班级评议小组评议;
校级资助领导小组审核;
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动态调整:每学期根据家庭经济变化重新认定。
四、特殊说明
隐私保护:认定过程尊重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或比困。
政策衔接: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确保“应助尽助”。
监督机制:通过电话、网络、实地走访等方式抽查,杜绝虚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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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