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贫困生认定标准细则及补助发放时间详解
一、黑龙江省贫困生认定标准细则
黑龙江省贫困生认定遵循“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原则,结合家庭经济状况、刚性支出、特殊群体身份等多维度综合评估。具体标准如下:
(一)核心认定条件
收入标准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2024年为3850元/年至4413元/年,按地区分类)。
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2024年为637元/月至689元/月,按地区分类)。
计算方式:家庭年收入 ÷ 家庭人口数 < 低保标准。收入包括工资、务农、养殖等,需扣除刚性支出(如医疗、教育费用)。
财产状况
家庭成员名下无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除外)、无商铺或办公楼、无财政供养人员(特殊岗位除外)。
存款、证券等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一定倍数(如哈尔滨市为24倍)。
刚性支出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实际生活困难(需提供医疗诊断书、学费发票等证明)。
(二)特殊群体优先认定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扶贫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证明。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提供低保证及最近一次银行领取记录。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孤儿证或儿童福利机构证明。
烈士子女:提供烈士证明书。
注:以上群体无需参与家庭经济状况评议,直接纳入贫困生库。
(三)动态调整机制
每年复核家庭经济状况,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可申请“单人户”纳入低保。
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需主动报告,调整资助等级或退出资助。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提交申请
材料清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收入证明(工资单、务农收入等)。
财产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刚性支出证明(医疗诊断书、学费发票等)。
审核与评议
班级评议: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核实申请材料真实性。
学校审核: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公示与发放
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纳入。
资金发放:助学金按学期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
三、黑龙江贫困学生补助发放时间
补助资金按学年申请、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时间如下:
秋季学期:10-12月发放第一笔资金(覆盖5-10月)。
春季学期:3-5月发放第二笔资金(覆盖次年3-5月)。
注:
脱贫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可能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发放。
部分地区因财政拨款进度略有延迟,但原则上不超过学期结束前。
资金发放后,学生可通过“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查询发放记录。
四、咨询渠道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hlj.gov.cn/)→“服务”→“学生资助”。
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51-53622315,提供政策解读与申请指导。
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各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官网公布联系方式。
结语:黑龙江省通过多维度的认定标准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贫困生资助精准到人。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及时申请,并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进度。如有疑问,可联系当地教育局或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取个性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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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