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贫困生资助政策及认定标准细则
一、辽宁省贫困生认定标准
辽宁省依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学生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对应“一档”“二档”“三档”。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特别困难(一档)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经扶贫部门确认的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低保家庭学生:持有《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子女。
特困供养学生: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残疾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含残疾孤儿)。
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群体。
其他情况: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如火灾、车祸)导致基本生活无保障。
比较困难(二档)
父母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
单亲家庭且经济收入不足以支持学业,或农村多子女同时就读、家庭负担较重。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
一般困难(三档)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存在两项及以上经济压力(如赡养老人、负债等)。
父母一方失业或临时性就业,收入不稳定。
其他因素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
二、分档补助标准(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
注: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档标准:一档3000元/年,二档2000元/年,三档1000元/年。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
三、申请与认定流程
提交材料
《辽宁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费用单据等)。
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学校评议
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教育部门复核
联合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核验信息真实性。
资金发放
通过银行卡或食堂就餐卡直接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四、辽宁特色政策补充
“暖冬行动”计划
为偏远地区贫困学生发放御寒衣物(如棉衣、棉鞋),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交通补贴
农村学生往返学校超过10公里,可申请交通补贴(每学期200-500元)。
地方助学项目
沈阳市“阳光助学工程”:对低保家庭学生额外增发1000元/年。
大连市“海鸥助学计划”:联合企业为贫困生提供实习岗位及助学金。
五、咨询渠道
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4-86891878(工作日8:30-17:00)
辽宁教育学院官网:http://www.lnen.cn/(查询最新政策文件)
学校资助办公室:班主任或资助老师可提供具体指导。
提示:政策标准可能因地区、年份调整,建议以学校或教育部门最新文件为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主动咨询,避免错过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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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