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贫困资助系统,辽宁省贫困生认定标准细则,辽宁省贫困生一档二档三档标准
2025-05-19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辽宁省贫困生资助政策及认定标准细则

  一、辽宁省贫困生认定标准

  辽宁省依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学生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对应“一档”“二档”“三档”。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特别困难(一档)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经扶贫部门确认的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低保家庭学生:持有《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子女。

  特困供养学生: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残疾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含残疾孤儿)。

  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群体。

  其他情况: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如火灾、车祸)导致基本生活无保障。

  比较困难(二档)

  父母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

  单亲家庭且经济收入不足以支持学业,或农村多子女同时就读、家庭负担较重。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

  一般困难(三档)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存在两项及以上经济压力(如赡养老人、负债等)。

  父母一方失业或临时性就业,收入不稳定。

  其他因素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

  二、分档补助标准(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


  注: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档标准:一档3000元/年,二档2000元/年,三档1000元/年。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

  三、申请与认定流程

  提交材料

  《辽宁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费用单据等)。

  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学校评议

  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教育部门复核

  联合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核验信息真实性。

  资金发放

  通过银行卡或食堂就餐卡直接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四、辽宁特色政策补充

  “暖冬行动”计划

  为偏远地区贫困学生发放御寒衣物(如棉衣、棉鞋),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交通补贴

  农村学生往返学校超过10公里,可申请交通补贴(每学期200-500元)。

  地方助学项目

  沈阳市“阳光助学工程”:对低保家庭学生额外增发1000元/年。

  大连市“海鸥助学计划”:联合企业为贫困生提供实习岗位及助学金。

  五、咨询渠道

  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4-86891878(工作日8:30-17:00)

  辽宁教育学院官网:http://www.lnen.cn/(查询最新政策文件)

  学校资助办公室:班主任或资助老师可提供具体指导。

  提示:政策标准可能因地区、年份调整,建议以学校或教育部门最新文件为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主动咨询,避免错过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