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贫困学生认定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苏教助〔2019〕1号),贫困学生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对应助学金一档、二档、三档。具体标准如下:
1. 特别困难(一档)
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2024年南京市低保标准为1050元/月)。
特殊群体: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孤儿
残疾学生
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子女
其他情况: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2. 比较困难(二档)
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1.5倍之间。
典型情况:
父母一方失业且无稳定收入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
多子女同时就读(含研究生)
单亲家庭且收入较低
3. 一般困难(三档)
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2倍之间。
常见情形:
农村边远地区经济薄弱家庭
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房产、无车辆)
家庭突发临时性困难(如疫情导致收入骤减)
二、江苏省国家助学金档次及金额
根据《江苏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国家助学金分三档,资金由中央和江苏省财政共同承担,标准如下:
三、申请流程与关键节点
1. 申请时间
每年9月开学后启动,10月底前完成评审公示。
2. 申请材料
《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无需盖章,个人承诺签字)
特殊群体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
家庭收入证明(村/社区出具)
重大支出证明(如医疗发票)
3. 评审流程
班级评议: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结合日常消费情况初评。
院系审核:核查材料真实性,确定困难等级。
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异议申诉。
四、常见问题解答
Q:助学金是一次性发放还是分学期发放?
A:江苏省要求分学期发放,一般秋季学期11月、春季学期4月前到账。
Q:外地户籍在江苏就读能否申请?
A:可以,需提供户籍地开具的贫困证明,或在江苏居住证及收入证明。
Q:助学金是否需要偿还?
A:无需偿还,属无偿资助。但需配合学校完成年度复核,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需主动报告。
提示:具体标准以当年江苏省教育厅文件为准,建议咨询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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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