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福建省贫困生认定标准、分档细则及申请流程的详细说明,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最新政策文件整理:
一、福建省贫困生分档标准(以国家助学金为例)
福建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二档、三档,不同学段标准如下:
1. 普通高中教育
一档:3000元/年(特别困难学生,如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残疾学生等)
二档:1700元/年(比较困难学生,如单亲家庭、重大疾病家庭等)
三档:1000元/年(一般困难学生)
2. 本专科教育**
一档:4500元/年(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等)
二档:28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档:1000元/年(边缘困难学生)
分配原则: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直接认定为一档,享受最高额度资助;其他学生通过综合评议确定档次。
二、福建省贫困生认定标准细则
1. 认定对象
重点保障人群(直接认定):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特困供养学生;
孤儿、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其他困难学生(需评议):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残疾;
单亲家庭且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收入、财产、债务情况(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重大支出(如医疗、教育费用)。
特殊群体证明:
建档立卡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地区经济水平:
参照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认定流程**
提前告知:学校通过班级群、公告栏发布认定通知。
个人申请:学生填写《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综合评议,确定困难档次。
学校审核: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公示5个工作日。
建档备案:录入“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三、福建省贫困生专项资助政策(叠加享受)
1. 建档立卡学生专项
免学费:公办高中免学杂费,民办高中按公办标准补差。
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额外补助(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
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1.6万元/年,研究生2万元/年(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校内资助:高校优先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时薪不低于15元)。
2. 地方特色项目**
“福彩助学”计划:针对低保家庭大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爱心助残”行动:残疾大学生额外补助2000元/年。
企业冠名奖学金:如“兴业奖学金”“福耀奖学金”,优先资助本地贫困生。
四、申请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资助资格,并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动态调整: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需主动申请退出,恶意隐瞒将追责。
政策叠加:符合多项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如建档立卡+残疾)。
防诈提醒:所有资助通过学校或资助中心发放,无需缴纳手续费。
五、咨询与监督渠道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91-87091506(工作日)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0591-87810380(建档立卡政策咨询)
“福建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政策解读及防诈提醒。
监督邮箱:xszz@fjedu.gov.cn(投诉举报专用)。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申请流程或政策细节,建议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下载《学生资助政策问答》手册,或直接联系户籍地县级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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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