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学生的标准是什么?资助一个贫困学生需要的程序
2025-04-10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资助贫困学生的标准

  一、政府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

  经济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6000元。

  特殊困难情况: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孤儿、烈士子女;

  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本人或父母残疾;

  父母有1-2级伤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近两年内家庭遭受较大自然灾害或家庭变故;

  近两年内家庭主要成员医疗支出较大。

  特殊情况:若家庭因遭遇突发自然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本人/家庭成员患重病需承担高额医药费导致入不敷出,认定时年收入可适当放宽。

  比较困难:

  经济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4000元。

  特殊困难情况: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家中有2个以上子女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全日制教育;

  单亲家庭;

  少数民族学生;

  城镇双下岗职工子女。

  二、公益组织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

  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年3000元;

  高中阶段:每人每年5000元;

  大学阶段:每人每年6000元。

  审核要求:

  需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委(团委)、县级团委(扶贫办、民政局、教育局)、基金管理小组多级审核。

  动态管理:

  对受助学生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对中途辍学、大学毕业或不再符合帮扶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

  三、企业资助标准

  经济条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学业成绩:优先考虑成绩优异的学生。

  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

  资助期限:根据学生经济和学习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资助形式:直接支付款项或提供实习、兼职机会。

  四、高校资助标准

  特殊困难情况:

  孤儿或烈士子女,其他亲属无资助能力者;

  单亲且家庭无固定收入;

  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不足以支付学费;

  父母一方或双方常年卧病,需长期住院治疗;

  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家庭所在地处国家级重点贫困县,家庭无固定收入;

  父母均下岗,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本人在校期间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家庭人口多,收入少,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五、个人资助标准

  经济条件:家庭个人年收入低于5000元,人均年收入不超过1000元。

  资助贫困学生的程序

  一、政府资助程序

  政策宣传:学校进行资助政策宣传。

  个人申请: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

  审核盖章:村委会、乡政府审核盖章。

  学校审核:学校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贫困生信息进行贫困认定。

  公示: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汇总上报:教科局汇总上报县财政局。

  资金发放:财政下拨资助资金,学校发放给学生。

  二、公益组织资助程序(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为例)

  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学校初审:学校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教育部门。

  县级审核: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复核。

  市级复核:市教育局复核后上报省级部门。

  基金会终审:基金会收到材料后进行终审。

  资金核拨:基金会将奖励款核拨至相关学校。

  资金发放:学校收到资金后,按标准发放给学生。

  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受奖励学生档案,保存签收单。

  三、企业资助程序

  确定资助对象:与学校或教育机构合作,确定资助对象。

  收集信息:要求贫困生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情况等申请材料。

  评估申请: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评估是否符合资助条件。

  制定计划:与学校或教育机构制定资助计划,包括资助金额、期限、方式等。

  实施资助:将资助款项直接或通过学校/教育机构发放给贫困生。

  监督和跟踪:要求贫困生提供学习、生活状况报告,学校或教育机构协助监督和跟踪。

  效果评估:定期对资助效果进行评估。

  宣传和感谢:宣传资助行为,向贫困生表达感谢。

  四、高校资助程序

  收到材料: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同时收到《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资助政策小册子。

  填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可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申请资助:入学后,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

  贷款申请:学生提出贷款申请,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

  审核批准:学校审核批准后,按月发放贷款。

  奖学金申请:学生根据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

  评审发放:学校进行评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个人资助程序

  了解项目:了解并研究各种资助项目。

  联系机构:与选定的资助机构或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准备材料:准备个人申请书、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学业成绩等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按照资助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等待审核:等待资助机构的审核和反馈。

  资助决定:资助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资助,并通知申请人。

  后续跟进:获得资助后,定期向资助机构提供学习进度、经济状况等反馈信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资助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学校、资助机构或项目而异。建议学生或家长在申请资助前,详细了解当地或学校的具体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