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性捐赠进项能不能抵扣?
2025-04-03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税前据实扣除。
公益性捐赠进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公益性捐赠是企业将财产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范畴,因此其进项税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