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如何申请救助?申请民政救助,申请临时救助需要哪些条件?
2025-03-0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当家庭面临困难时,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包括民政救助和临时救助。以下是申请这两种救助所需的具体条件和流程:

  民政救助申请条件

  民政救助通常针对的是长期或较为严重的家庭困难,具体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最低生活保障:

  具有本地户籍。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规定。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具有本地户籍。

  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规定。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

  临时救助则更侧重于应对突发性、紧迫性的困难,其申请条件一般如下:

  急难型救助对象:

  因意外事件(如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人身伤害等)或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期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

  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这包括但不限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监测对象家庭等。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收入凭证、家庭重大支出证明等)。

  如有困难,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审核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等。

  审核通过后,会在申请人所在村(居)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签署审核意见上传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告知同级财政部门。

  发放救助金:

  救助金一般由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救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同时,在申请过程中应如实提供材料和信息,以免因虚假申报而影响救助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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