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认定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是指父母双方均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其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父母双方重残: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标准,即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验证材料为由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
父母双方重病:指父母双方均患有重病,且符合本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并已享受报销。验证材料为医保部门出具的重特大疾病信息查询回函。
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指父母双方因服刑、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期限在6个月以上),导致无法履行抚养义务。验证材料为刑事判决书、相关执行单位的决定书或其他相关材料。
父母双方失联:指父母双方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验证材料为公安部门出具的查找儿童失联父母的回函。
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父母双方的监护人资格。
父母被遣送(驱逐)出境: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
其他情形:包括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情形之一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儿童。
此外,对于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参照相关保障政策。
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救助政策
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救助政策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保障以及其他方面的保障措施。
基本生活保障:
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某些地区自202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864元的基本生活费。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供养标准。
医疗康复保障:
对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对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实施大病保险政策。
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医疗救助。
教育保障:
对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的在园儿童,按一定标准减免保教费。
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
对中等职业学校在籍的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按照标准免除学费,并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鼓励和支持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接受高等教育,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助学支持。
其他保障措施:
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在就业、住房等方面也享有相应的保障政策。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救助工作,为其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总的来说,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认定标准和救助政策旨在保障其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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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认定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救助政策是什么?
2025-02-2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