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大学生,大学生助学补贴,国家资助大学生的政策有哪些?
2025-02-13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政府、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以及大学生助学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值得注意的是,从2024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全国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从2024年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700元,其中一等49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9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部分地区如万载县可达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执行。不过,贷款金额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时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高校资助中心。

  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贴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学生负担。

  五、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补偿对象: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补偿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六、其他资助政策

  绿色通道:各高校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服兵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此外,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规定金额(如16000元)。

  校内资助: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提取的学生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地方资助政策:部分地方政府或高校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资助政策。例如,广东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少数民族大学生、残疾人大学生等群体,提供了不同额度的资助。

  综上所述,政府和国家为大学生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建议大学生在申请相关资助时,详细了解当地和学校的具体政策,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