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大学生,特别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对资助大学生政策、条件和要求的详细解答:
一、资助大学生的政策
国家为资助大学生建立了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些政策旨在帮助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主要包括: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师范生公费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此外,还有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校内资助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以满足不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
二、资助大学生的条件和要求
要获得上述资助政策,大学生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与学籍:申请者必须是中国籍公民,且为在校大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是申请资助的核心条件。学生家庭收入较低,无法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申请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标准,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发放凭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等)以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
学业成绩:在学业上表现良好,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没有挂科或违纪记录。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以确保他们有能力完成学业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品行良好:申请者需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其他要求:
对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的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申请者需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符合低保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等身份之一的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者,可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综上所述,资助大学生的政策多样且全面,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申请者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享受这些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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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