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能抵扣企业所得税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2024-12-10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费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涵盖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合理成本和费用,这些费用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以下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成本类

  销售成本: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如原材料、人工费用等。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如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二、费用类

  职工薪酬及相关费用

  工资、薪金: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一定比例(通常为8%,但具体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特定行业如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扣除比例较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烟草行业则不得扣除。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企业的各项利息支出及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金额的18%(含本数)准予扣除;其他企业按照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或当年收入总额的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处理视企业类型而定。

  三、税金类

  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些税金主要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以及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但需要注意,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相关税金不得再次扣除。

  四、损失类

  资产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等,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损失: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也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五、其他支出

  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据实扣除。

  非居民企业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据实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人身意外保险费(因公出差):据实扣除。

  党组织工作经费: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

  此外,还有一些不得扣除的项目,如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非公益性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以及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等。

  综上所述,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税前扣除项目,以降低税负。同时,企业也应确保所提供的扣除凭证真实、合法、有效,以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