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针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其中助学金是重要的一部分。以下是对江苏省助学金标准以及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详细解答:
一、江苏省助学金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江苏省的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元至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至3档。例如,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将助学金分为2700元、3700元、4700元三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同样提高到每生每年37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资助。
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500元。
二、江苏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除了国家助学金外,江苏省还通过其他多种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获得此奖励,硕士生每生每次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次3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学费减免与补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也实行学费减免。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对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校内资助
各高校还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校内资助项目。
三、江苏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
关于江苏国家助学金的一二三档,具体标准由高校根据每生每年2500元至5000元的范围自主确定。例如,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将助学金分为2700元、3700元、4700元三档。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最高档次标准(如4700元)资助。
综上所述,江苏省在贫困学生资助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以确保贫困学生能够平等地享受受教育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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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