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助政策,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
2024-11-13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关于高校资助政策、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以及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进行的详细归纳:

  一、高校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名额与金额:从2024年起,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金额:从2024年起,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资助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也享受此助学金,资助标准同样提高至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贷款期限与利率: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此前为减60个基点)。

  贷款种类: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以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均按相关规定执行,且标准已相应提高。

  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其他资助政策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勤工助学: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

  困难大学生除可享受上述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中的各项资助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以下资助:

  校内资助项目: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等校内资助项目。

  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资助: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三、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

  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因政策、地区及学校而异,但总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2024年秋季学期起),具体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25000元。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且已相应提高标准。

  综上所述,高校资助政策、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以及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均体现了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支持。这些政策旨在帮助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