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贫困生享受的政策,小学贫困生要求是什么标准?
2024-11-0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小学贫困生可以享受多项国家政策支持,这些政策旨在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以下是小学贫困生享受的政策及相关要求标准:

  一、小学贫困生享受的政策

  免除学杂费: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均免除学杂费。

  贫困家庭的小学生无需缴纳学杂费,从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免费提供教科书:

  所有小学生均可免费获得教科书。

  特别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营养膳食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可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一定金额(如某些地区为5元),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

  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年生均小学由一定金额逐步提高(如从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也相应提高。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

  二、小学贫困生要求的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常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特别困难等级:

  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属于工会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困难等级:

  学生消费支出明显低于本地或本校学生平均水平,难以满足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

  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

  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一般困难等级:

  除特别困难、困难等级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能满足在校期间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支撑材料。

  认定工作应实行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包括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资助中心、学院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等。

  认定结果应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综上所述,小学贫困生可以享受多项国家政策支持,包括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也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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