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是指那些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过突出贡献的特定人群,国家和社会为这些人群提供了一系列的优待和抚恤措施。以下是对优抚对象范围及其子女上学政策的详细解答:
一、优抚对象范围
优抚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抚恤对象: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简称“三红”)。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等。
优待对象:
现役军人。
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参战军人:参战人员的认定是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加过14类战役的退役人员,包括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
参核参试军人:特指建国后参加核武器、导弹、卫星(两弹一星)“试”验工作的军队人员。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此外,还包括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优抚对象子女上学政策
优抚对象子女在上学方面享有一定的优待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关怀和尊重优抚对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他们的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具体政策如下:
义务教育及中等教育阶段: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军人的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可以享受降分录取的优待。降分幅度根据地区和政策会有所不同。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同样享受降分录取的优待。
高等教育阶段: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驻特定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在报考高等学校时,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烈士子女在报考高等学校时,除了可以享受降分录取的优待外,还可以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得超过20分。
其他教育优待政策:
优抚对象子女可能还享受其他教育优待政策,如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贷款等。
在学前教育阶段,军人子女可就近就便入地方公办(或其他部队)开办的幼儿园,并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总的来说,优抚对象子女在入学方面享有一定的优待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具体优待幅度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什么是优抚对象范围是什么?优抚对象子女上学有什么政策?
2024-10-2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