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资助,老师资助,小学老师资助
2024-08-2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关于中小学资助、老师资助以及特别针对小学老师的资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述:

  一、中小学学生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也有地方标准为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也有地方标准为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也有地方标准为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也有地方标准为750元)。

  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普通高中阶段:

  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免学杂费。标准因地区和学校类型而异,但一般不超过每生每年1200元。

  二、老师资助

  特别是针对小学老师的资助,主要包含在“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中。该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

  资助范围:

  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资助标准:

  一般资助:每人每年1万元。

  重点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2万元至3万元;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的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过学校初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申请材料报送等程序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终审并公示结果。

  终审通过后,基金会将资助资金发放至教师银行卡中。

  三、特别针对小学老师的资助

  在“励耕计划”中,并没有特别针对小学老师的单独资助政策,但小学老师作为项目覆盖范围内的群体之一,同样可以申请并享受相应的资助。此外,一些地方或学校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额外的针对小学老师的资助政策或措施,具体可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

  综上所述,中小学资助政策涵盖了从学生到教师的多个方面,旨在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针对小学老师的资助则主要体现在“励耕计划”等困难教师资助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