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兰州新区律师协会成立登记社会团体。现将社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兰州新区律师协会
住所:兰州新区彩虹城A区兰州地铁商务中心5楼5007室
法定代表人:邓有军
开办资金:3万元
业务范围:(一)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二)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
(三)指导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准;
(五)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行业管理,并对律师执业进行年度考核;
(七)实施律师教育规划大纲,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
(八)处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对违法违纪行为作出行业处分,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九)调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宣传律师工作,表彰优秀律师;
(十一)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律师福利事业;
(十二)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十三)负责对会员进行日常管理,进行会员登记;
(十四)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有关法治工作包括律师制度建设的建议;
(十五)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六)促进律师同业互助,建立各类专项基金;
(十七)参与立法活动,提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建议;鼓励、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务主管单位: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文号:新民社复〔2020〕53号
联系电话:18919050202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兰州新区律师协会
2024-02-2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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