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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2-10-26发布人: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一、学前资助(减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幼儿园1000元/生.学年,分春秋两学期减免。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春季学期开学后可补充申请。)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两免一补、营养餐)

  (一)两免一补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2、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2)补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2019年秋季学期起)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春季学期开学后可补充申请。)

  (二)营养餐:对我区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每生每天2.5元,采取课间加餐模式。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三免一助)

  (一)三免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

  资助标准:每学年免学杂费2000、免住宿费500,免费提供教科书300。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春季学期开学后可补充申请。)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2000元/生.学年,我区执行标准1000元、2000元、3000元,3个档次。原建档立卡学生执行最高档资助。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春季学期开学后可补充申请。)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三免一助、雨露计划)

  (一)三免

  资助对象:在我省公办中职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全部享受三免。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每学年免学杂费2000、免住宿费500,免费提供教科书300。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资助比例占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

  资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雨露计划

  资助对象:职业教育学校(含高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

  资助标准:区农业局扶贫办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

  申请方式:各区县直接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后标注的学生名单,然后进行逐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所在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五、高校资助

  (一)三免一助

  资助对象:在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申请方式: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未交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前),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具有我区户籍且家庭经济困难,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正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到10月15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区教育局申请。

  (四)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当年一次性资助,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五)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救助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重点在以下困难学生中实施救助:1.原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5.烈士子女;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出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

  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区联合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费、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六)大学生励志成才

  资助对象:具有邢台户籍,在市内参加高考,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孤儿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父或母残疾或有重大疾病家庭的学生;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3、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且确定入学的专科及以上学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2000—3000元。

  申请方式:本科批次录取学生8月10日前、专科批次录取8月20日前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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